我院对伤医违法行为“零容忍”
更新时间:2019-12-26 点击量:338
近日,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依法对尤某某恶意伤医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事发经过
2019年11月10日10时许,尤某某在曲靖市马龙区人民医院取钢板手术后感到疼痛,在手术室内对麻醉医生麻醉剂量不满,尤某某用膝盖揆伤麻醉医生,随后,现场医护人员进行了劝阻并报警。
经过警方现场取证及视频资料,尤某某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情况属实,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打麻醉医生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尤某某对自己伤医行为供认不讳,并向被打麻醉医生提出和解,院方及当事人医生拒绝和解。
2019年12月23日,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对此起伤人事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尤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医药费。
我院一直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广大医务人员时刻奋战在救死扶伤第一线,为切实保护好医务人员的安全和权益,我院对暴力伤医、医闹违法行为“零容忍”。(通讯员:王文冰 李培东)
下一条:我院完成党总支部选举工作